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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602 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
二、鑑於國際間 COVID-19 (武漢肺炎)疫情日益嚴峻,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疫情為全球大流行,考量疫區及飛機均為高風險感染地區(環境),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避免影響機關人力調度,請各類人員務必審慎評估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。是以,自本年 3 月 13 日起,凡非因公奉派出國者,返國後倘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其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,以休假、事假、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。
三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如對特定人員另有規定,從其規定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 號函辦理暨本府同年 2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090261953 號函諒達,檢附原函影本各 1 份。
二、鑒於近日國內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,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。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 14 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,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,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,爰本府各類人員自 109 年 3 月 17 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,平日、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(單位)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,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... 觀看完整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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